专业从事职业消防员等高技能人才培养

0745-6931357

0745-6931379

栏目分类

咨询热线

0745--6931379

政府专职消防员征招要求

政府专职消防员征招要求

招生介绍:  近年来,随着我国城市化、工业化的快速发展,消防改制已经成为社会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措施,国家各级政府不断提高消防队员的各项福利待遇,因此在未来,政府专职消防员必将成为一个新兴的热门行业,学习消防专业,成为国家栋梁之才,可纳入事业编制,是广大中专或者大专毕业生(目前放宽学历至初高中毕业生招生)的共同选择。

     湖南天辰消防科技有限公司(湖南天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)特面向本地区招收政府专职消防学员,毕业后直接进入专职消防系统,入学签订就业保障协议确保百分百就业。

  主要承担行政区内的消防监督执法、消防行政审批、火灾扑救、抢险救援、应急救灾、社会救助等工作,是一支保卫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、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队伍。根据市政府办公厅《关于提升本市消防综合应急救援能力的工作方案》以及相关配套文件要求,为进一步发展多种形式队伍建设,提升灭火救援能力建设,更好地服务社会经济发展,委托相关单位面向社会招聘一批专职消防员。

招聘岗位;主要招聘应急救援岗位 文员 通讯员 驾驶员

应聘条件:1.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。   

2.品行端正,具有忠诚、奉献、吃苦耐劳的精神,服从组织分配。

4.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,并通过政府合同制消防员体检及体能测试。

5.身高165以上、年龄17-28周岁、男性,退伍军人(户籍不限)放宽到28周岁,驾驶员可放宽到38周岁。

6.长短跑优秀,体能好或有体育特长者,优先录用。

7.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聘用:

1)受过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的,有流氓、偷窃,纹身等不良行为的;

2)患有精神、遗传性疾病或病史,或其它不适合消防工作疾病的。

工作地点:通过岗前培训考核后,由区消防支队统一分配至辖区内中队和消防站。

薪资待遇:合同制专职消防员享受养老、医疗、失业、工伤、生育等社会保险、住房公积金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。试用期给予带薪岗前培训,试用期(1-2个月),试用期结束,单位提供服装住宿,根据个人工作现实表现确定相应薪资待遇,综合收入10-15w,所有节假日都有过节费(根据不同地方会有少许浮动),带薪休假30-100天。

报名程序:(一)报名:填写报名登记表,根据报名地址进行现场面试和体能测试,现场面试需携带的材料包括:填写完整准确并由本人签字的《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》两份。身份证、退伍证、学历证等复印件。个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。自测自体能数据:1500米跑、100米跑、1分钟俯卧撑、引体向上等。

(二)体检: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,参照《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》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,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。

(三)政审:需在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近期无犯罪证明。

(四)培训:合格报名后需在我基地岗前培训1-3个月,成绩优异合格者由我公司实行岗位安置。

报名程序:(一)报名:填写报名登记表,根据报名地址进行现场面试和体能测试,现场面试需携带的材料包括:填写完整准确并由本人签字的《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》两份。身份证、退伍证、学历证等复印件。个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。自测自体能数据:1500米跑、100米跑、1分钟俯卧撑、引体向上等。

(二)体检: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,参照《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》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,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。

(三)政审:需在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近期无犯罪证明。

(四)培训:合格报名后需在我基地岗前培训1-3个月,成绩优异合格者由我公司实行岗位安置。

 

未来的发展及保障:经批准录用的消防员,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》规定,授予相应消防救援衔。对消防员中的优秀业务骨干,可择优选拔到消防院校定向培养,毕业后提任为指挥员。

消防员实行与其职务职级相衔接、符合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。按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、属地基本医疗保险,享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待遇,并根据消防救援工作特点建立伤亡附加保险制度;符合条件的,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地方住房保障政策;按规定享受疗养、探亲休假、救济慰问等待遇;在家属随调、子女入学、交通出行、看病就医等方面按规定享受优待政策。地方政府为入职2年以内的消防员家庭发放优待金或给予其他优待。在消防救援战斗和各项工作中建立功绩的,按规定予以记功表彰并享受相应待遇。

消防员实行全程退出机制。不适合继续从事消防救援工作,以及因其他原因经组织批准的,安排退出。其中工作不满12年、需要安排退出的按规定给予补助;工作满12年以上、不满退休年龄的由政府安排工作,根据本人意愿也可选择领取补助自主就业;达到退休条件的安排退休。 

 


上一篇: 暂无数据 下一篇: 关于新招录消防员首次授衔的相关政策
温馨提示: 本网站需输入密码才可访问
密码错误, 请重新输入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