专业从事职业消防员等高技能人才培养

0745-6931357

0745-6931379

栏目分类

咨询热线

0745--6931379

关于新招录消防员首次授衔的相关政策

2



新招录消防员按入职前经历主要分为三大类,退役士兵、专职消防员、社会青年。

一、退役士兵
从解放军和武警部队(包括原公安现役单位)退役的士兵。

二、专职消防员
区分政府专职消防员和企业专职消防员。

三、社会青年
入职消防员的社会青年一般分为普通社会青年、全日制高校毕业生。

四、其他
专长特招人员、其他救援队伍从业人员等。

1



据悉,目前新招录消防员培训期满后首次授衔情形主要分6大类:

  1. 无服役经历、无消防工作经历,从高中毕业生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者毕业生中招录,授予预备消防士。

  2. 有部队服役经历,按照服役年限授予相应的消防救援衔。

  3. 有部队服役经历,且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,按照学历授予预备消防士。

  4. 有政府合同制工作经历或有企业专职队工作经历,按照工作年限授予相应的消防救援衔。

  5. 有政府合同制工作经历或有企业专职队工作经历,且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,按照学历授予预备消防士。

  6. 既有部队服役经历又有政府合同制或企业专职队工作经历,按照累计工作年限,授予相应的消防救援衔。


关于首次授衔的相关说明:

从其他救援队伍或者具备专业技能的社会人员中招录的,通过查阅专业技能资质证书、劳动合同、社保缴纳凭证、工资流水明细以及开展相应等级消防员技能鉴定等方式,对其从事救援工作年限和专业技能等级进行认定,并比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中同等条件人员,授予相应的消防救援衔;

对于其他救援队伍中招录且有服役经历的人员、分段从事救援工作的人员,认定工作年限按照累计方式计入工作时间(不满1年不计入);

从原武警消防部队退役士兵中招录的,其在原单位取得的士兵职业技能等级,可由各总队审核后,认证为相应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等级。



上一篇: 政府专职消防员征招要求 下一篇: 消防员招录有关问题解答
温馨提示: 本网站需输入密码才可访问
密码错误, 请重新输入!